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北京交通大学学术英语写作中心的愿景: 定位、实践和目标群

北京交通大学学术英语写作中心的愿景:定位、实践和目标群【学术活动预告】    为了加强对学生学术英语论文写作和出国文书写作指导,在学校“双一流”引导专项资金资助

  • 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提交名单

    报考北京交通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提交名单所有邮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报考材料已经全部审核完毕,请考生在博士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动态”模块(“进入报名系统”后的右上角)查询,如还是“等待

  • 欧亚太平洋学术联盟-2017奖学金申请

    欧亚太平洋学术联盟-2017奖学金申请 我校是欧亚太平洋学术联盟(EPU)的成员,EPU自成立至今,每年都会为中国和蒙古国的在校博士及博士后提供奖学金赴奥地利学习交流。2017年上半年奖学金

  •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选课通知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选课通知  1、2017年春季学期(即,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选课安排如下:   正选时间:1

  •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研究生院现就2016-2017学年第二学

  • 2017年硕士生报名现场确认考生来源的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考生来源的公告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选择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均应在报名网站已经支付过报名费,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

  • 关于2018年选派优秀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一批)的通知

    关于2018年选派优秀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第一批)的通知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进行2018年度项目第一批次的申报工作。一、选派内容&ldq

  • 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通知

    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通知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选拔原则与具体要求,经个人申请、导师及院(系、所)遴选推荐,研究生院复审,现将学校推荐名单公布如下(推荐无排序)。该名单是我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的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四月组织专家评审,五月公布最后录取名单。请被推荐研究生于3月25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cn)完成网上报名(填写前请仔细阅读网上说明,我校申请人“受理机构”选择“北京交通大学”(代码为709),严格按照要求上传附件材料),并按照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要求准备材料(详见附表),于4月5日前一式一份(严格按顺序排列,不要另做封面、不要装订,用夹子夹好即可),报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单位推荐意见表》不用提交)。时间安排:时间工作安排负责部门3.25前3月25日前,被推荐人员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人4.1前研究生院审核网报材料(如有需要,申请人进行网上修改)研究生院4.5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审核内容各学院4.8日前学院于4月8日中午12:00前,收齐被推荐人的申请材料并报送学校各学院4.8-4.12研究生院整理申报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培养办2018年3月19日 附件一: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推荐名单附件二: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三: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一: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学校推荐名单序号推荐单位学生姓名申请类别1经济管理学院张伊辰硕士研究生2经济管理学院胡启祎硕士研究生3交通运输学院闫秋月硕士研究生4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吴纪初硕士研究生5理学院罗雨潇硕士研究生6理学院李承原硕士研究生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推荐名单序号推荐单位学生姓名申请类别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王熙宇博士研究生2交通运输学院潘艳芳博士研究生3交通运输学院孙敏博士研究生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贾文利博士研究生5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王华川博士研究生6电气工程学院马传龙博士研究生7理学院潘梦武博士研究生8建筑与艺术学院任雪婷博士研究生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推荐名单序号推荐单位学生姓名申请类别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张静联合培养博士生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王伟联合培养博士生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陈俊杰联合培养博士生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郭子明联合培养博士生5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李佳伟联合培养博士生6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邢璐联合培养博士生7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侯天为联合培养博士生8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张文宇联合培养博士生9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耿云杰联合培养博士生10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杨朋朋联合培养博士生1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张幸幸联合培养博士生12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邱爽联合培养博士生13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牛亚坤联合培养博士生14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李论联合培养博士生15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李尊联合培养博士生16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苏丹联合培养博士生17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廖理心联合培养博士生18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王晓阳联合培养博士生19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马晓乐联合培养博士生20经济管理学院苏丹联合培养博士生21经济管理学院孙洛伊联合培养博士生22经济管理学院庞贝贝联合培养博士生23经济管理学院王一骁联合培养博士生24经济管理学院杨寒胭联合培养博士生25经济管理学院马依彤联合培养博士生26经济管理学院王慧联合培养博士生27经济管理学院白光联合培养博士生28经济管理学院居佳联合培养博士生29经济管理学院万诗羽联合培养博士生30经济管理学院宋泽源联合培养博士生31经济管理学院李亚东联合培养博士生32经济管理学院宋容嘉联合培养博士生33经济管理学院陈东华联合培养博士生34经济管理学院李爽联合培养博士生35交通运输学院赖晴鹰联合培养博士生36交通运输学院赵慧英联合培养博士生37交通运输学院闫柏丞联合培养博士生38交通运输学院余森彬联合培养博士生39交通运输学院陆荣琴联合培养博士生40交通运输学院李竹君联合培养博士生41交通运输学院尹超英联合培养博士生42交通运输学院杨宜佳联合培养博士生43交通运输学院洪鑫联合培养博士生44交通运输学院梁金鹏联合培养博士生45交通运输学院赵佳昊联合培养博士生46交通运输学院王永兴联合培养博士生47交通运输学院范爱华联合培养博士生48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姚志勇联合培养博士生49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樊世旺联合培养博士生50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王京学联合培养博士生51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褚亮亮联合培养博士生52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沈忱联合培养博士生53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张金雷联合培养博士生54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潘姿华联合培养博士生55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韩旭联合培养博士生56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吴祺联合培养博士生57土木建筑工程学院马春燕联合培养博士生58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张燕羽联合培养博士生59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蔡乐平联合培养博士生60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胡树郡联合培养博士生61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张昊联合培养博士生62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杨会联合培养博士生63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范童柏联合培养博士生64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张海强联合培养博士生65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李典联合培养博士生66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金天贺联合培养博士生67电气工程学院李静联合培养博士生68电气工程学院洪泽祺联合培养博士生69电气工程学院张若愚联合培养博士生70电气工程学院尹少博联合培养博士生71理学院卫佳敏联合培养博士生72理学院朱东旭联合培养博士生73理学院张璐联合培养博士生74理学院刘振洋联合培养博士生75理学院王杨联合培养博士生76理学院王鹏联合培养博士生77理学院毛学耕联合培养博士生78理学院李凯丽联合培养博士生79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王峰联合培养博士生80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美琳联合培养博士生81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穆司琪联合培养博士生82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潘斌联合培养博士生83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刘静娴联合培养博士生84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陆杨联合培养博士生85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柳雨彤联合培养博士生86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杨柳联合培养博士生87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肖浩汉联合培养博士生88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朱康丽联合培养博士生89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贾飞凡联合培养博士生90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赵雪军联合培养博士生91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陈欣安联合培养博士生92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廖正文联合培养博士生  附件二: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顺序材料内容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学校审核通过生成学号后打印)2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提交)3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4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5学习计划(外文)(联合培养类别人员须国内外导师共同签字,攻读学位类别人员若暂无外方接收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6国外导师简历(1页)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8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合并上传)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说明: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学院公章。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邀请信请将以下信息用记号笔标明后扫描上传:申请人姓名、生日、国内院校、留学身份、留学院校、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或主要研究内容、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信息、外语要求(如有)。 申请材料说明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机构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机构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机构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2.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导师应提交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3.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1)申请人应提交外方院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正式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入学通知由外方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邀请信由国外导师签字。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人员)。(3)入学通知/邀请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3月31日);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4)如入学通知/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5)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奖学金规定执行。4.收取学费明细表等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如在提交的入学通知/邀请信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相关信息,则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5.学习计划(外文)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6.国外导师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硕博连读生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提供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在外人员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8.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不能是申请人国内导师,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此项材料。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应按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学历证和学位证缺一不可。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附件三: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顺序材料内容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学校审核通过生成学号后打印)2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3学习计划(外文)(联合培养类别人员须国内外导师共同签字,攻读学位类别人员若暂无外方接收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4国外导师简历(1页)5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9学费材料(攻读硕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10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11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生申请人提交)12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提供)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盖公章。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邀请信请将以下信息用记号笔标明后扫描上传:申请人姓名、生日、国内院校、留学身份、留学院校、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如有)、留学专业或主要研究内容、外语要求(如有)申请材料说明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机构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机构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机构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2.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复印件(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offer),但以下条件除外: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b.留学身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c.留学时间:须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不得晚于2018年3月31日);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如有可提供);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f.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注:如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未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申请人应提交拟留学院校的官方证明文件(如学校官网截图,与导师往来邮件等)予以说明,并作为邀请信/入学通知附件一同提交。(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3.学习计划(外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为课程学习型硕士(无国外导师),应由国内学校所在院系审核其课程学习规划并盖章确认。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项目负责人签字。如无外方导师,则需国内导师签字并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4.国外导师简历(如有,需提供)主要包括国外导师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单位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签字,可由国内导师或相关专家审核签字。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5.成绩单复印件提供成绩单应包括从本科阶段开始的所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此外,申请赴美国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如外方要求提交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如GRE,GMAT等),应提交相应的成绩单复印件。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应按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9.学费材料(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a.如外方不收取学费/免除全部学费/利用其他奖学金支付全部学费,需在邀请信/入学通知或相关证明材料中注明。b.如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学费资助,则需另行提交外方出具的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学费明细表各项目及金额必须详细清晰。按学期收取学费的人员,需注明每学期的起止时间以及各学期的学费金额。*国家留学基金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不提供学费资助。10.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如所在单位推荐申请学费奖学金资助,应另行提交两封专家推荐信。推荐人应来自不同单位(其中一人应来自高校或科研机构)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是单位/部门负责人;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此项材料。11.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供)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导师应提交推荐信,主要内容包括:对申请人推荐意见;重点对申请人出国学习目标要求、国内导师或申请人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及对国外院校、导师的评价等。国内导师意见由受理单位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12.国内就读院校与拟留学单位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提供)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所在单位与国外留学单位的合作渠道进行选派,申请人员需提交国内外双方实质性合作协议复印件,并提供协议要点介绍。如协议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日期:2018-03-19  阅读次数:9976次 

  • 关于3月份研究生公共课补考安排的通知

    关于3月份研究生公共课补考安排的通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4门研究生数学公共课(随机过程I、最优化方法I、矩阵分析I、数值分析I)和专硕公共课”知识产权“的补考安排已经

  •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注册的通知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注册的通知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关于注册的规定以及《北京交通大学专题会议纪要》(专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