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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关于做好2015级研究生新生档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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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位管理工作】关于2015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研院〔2015〕21号各有关学院(系、所、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做好2015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答辩(一)人员范围2009级直博生

  • 【招生工作】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生申报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博士 报博士

     研院〔2015〕23号各学院(系、部、所、)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暂行办法》(校研发〔2013〕29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推免生申报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工作通知

  • 【培养工作】关于对第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根据各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情况,学校拟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系、部、所)申报的案

  • 【培养工作】关于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召开“水土保持博士生学术论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交流学术研究成果,展现博士生风采,提高博士生科研能力,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拟于2015年9月下旬在北京举办&ldqu

  • 【培养工作】关于公布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表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表及分班安排已经编制完成(见附件),现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info.do?columnId=346)予以公布,学院编排专业课课表及

  • 【培养工作】关于开展2015年度“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研究生研究 研究生

    各学院(系、部、所):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陕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r

  • 【学位管理工作】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研究生: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125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现将2015-2016学

  • 【招生工作】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的通知

    2016年研究生 2016年研究生招生年研究生

    研院〔2015〕17号各有关学院(系、部、所):   根据国家、陕西省及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要求,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计划参照2015年研究生招生规模编制,博士研究生395名(不含各类专项计划指标),硕士研究生2270名(其中学术型1440名,专业学位研究生830名)。为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   通过学校2015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的教师均可招收研究生。具有招收博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可招收博士研究生和各类硕士研究生;具有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可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具有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可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数量   1.各学院(所)根据学校分配给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总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将指标分配至招生教师,每位教师不超过3名。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最高不得超过本单位2015年实际招生数的98%;每位教师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由牵头学院组织实施,其招生数不得超过本单位2015年实际招生数。各有关招生学院依据其学科专业特点、招生教师队伍及培养能力等情况,与牵头学院协商确定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计划数。   各学院(系、部、所)应依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各学科专业硕士招生人数。最终招生人数由学校研究决定。   三、招生简章编制工作要求   1.2016年拟招收研究生的教师均应完善本单位网页上的招生教师个人简介,依据我校可招收研究生学科专业(附件1)和各自招生类别填写《2016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附件2、3、4)并交所在单位。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填写的,可委托所在单位负责人或其他教师按要求代填,不提交申请者视为放弃本年度招生资格。   2.拟招收研究生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专业必须为2015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通过的学科专业。   3.各学院(系、部、所)应根据附件2、3、4及2015年招收研究生教师年度审核情况再次确定招生教师招生学科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   4.招生专业目录内容一旦公布后,不得变更。   5.各学院(系、部、所)根据附件2、3、4,在我校《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的基础上,直接在原件上修改相应的项目(如专业、招生教师、研究方向、计划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复试科目等),形成2016年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目录。不招生的专业,学院(系、部、所)须形成纸质材料并说明原因,由主管研究生的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交研究生院。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系、部、所)于2015年7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修改本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处。   联系人:杨春雷   布都会  联系电话:87080151 87080162    附件:1.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总表.xlsx          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doc          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学术型).doc         4.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专业学位).doc                                                                             研究生院                                                                           2015年7月15日附件1.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总表.xlsx4.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专业学位).doc3.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学术型).doc2.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计划申请表.doc 

  • 【培养工作】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课表编制及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为保证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简称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研究生专业课课表编制及选课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专业课课表编制的时间及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