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关于公布我校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名单的通知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经院系审核、推荐,校内主管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我校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名单如下:序号姓名学号院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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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经院系审核、推荐,校内主管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我校2018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名单如下:序号姓名学号院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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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二期(2019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的通知 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二期(2019年)招生简章9月14日发布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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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经院系审核、推荐,校内主管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我校2018年研究生欧亚太大学联盟项目选派名单如下:序号姓名学号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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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合作处来函,现将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候选人遴选事宜通知如下,具体要求见附件(关于遴选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pdf)。关于遴选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pdf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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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平安留学伴你行”宣传推广活动将于25日在农展馆(新馆)举办。特邀请中央民族大学在校生到场参观展览并参加“平安留学大讲堂”的讲座。具体事项如下:1.展览时间:25日10:00-16:00(要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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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经院系审核、推荐,校内主管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我校2018年波兰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名单如下:序号姓名学号院系国内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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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经院系审核、推荐,校内主管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我校2018年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候选人名单如下:序号姓名学号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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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项目简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二、选派计划2018年全国计划选派95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500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及在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公开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由留学基金委以下达指导性计划的方式确定各单位选派计划。我校今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计划为40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它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可通过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赴国外一流院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急需学科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三、申请条件1.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http://www.csc.e.cn/article/1042)2.选拔对象:(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3.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四)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五)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拟赴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国家的申请人,如被录取,派出前外语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如工作语言为英语,在英语达到合格标准的同时,还须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留学对象国语言培训并达到初级班水平,或达到第十五条(一)至(四)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二)如工作语言为俄语、日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达到培训部初级班水平,或达到第十五条(一)至(四)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达到第十五条(一)至(五)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三)如工作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申请人需达到第十五条(一)至(五)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四、校内申报程序我校作为留学基金委的推选单位,负责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推荐工作。校内申报程序为: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院系审核、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联合审核、校内公示、校领导批示、上报留学基金委。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院系作为申请人的责任单位,务必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德修养、违纪违法情况、身心健康情况、遵守学术道德情况等进行综合、严格的把关,推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国留学。对申请人存在问题包庇隐瞒、仍然推荐的相关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把关由学院党总支统一负责。申请人所在院系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申请阶段填写)。五、选拔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一)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二)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三)国外导师情况;(四)拟留学专业情况;(五)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六)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录取结果于2018年5月公布。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六、申请材料(一)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申报前务必仔细浏览国家留学网“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www.csc.e.cn/chuguo/s/1141)并按照《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http://www.csc.e.cn/article/1130)准备一整套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并在提交前请自行扫描存档电子版。所有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清单顺序排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申报阶段再提交。(二)校内申请材料①《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594&c=4000000003)签字盖章(最后一栏“研究生院意见”空出)或《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2880&c=4000000003(最后一栏“研究生院意见”空出)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汇总表(院系用表)》(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3280&c=4000000003)此表由院系负责老师填写,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经信息平台站内消息发送。申请人将以上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及校内申请材料提交至本院系负责留学工作的老师,由各院系汇总本院所有申请人材料一并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北智楼324室)审核。申请人应在2018年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申请的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合作奖学金规定补充相关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说明各院系教授委员会应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出具有针对性的评审意见,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http://www.csc.e.cn/article/1130),由我校主管部门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将作为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请各院系、各位研究生教师妥善组织、认真对待专家评审工作。每位申请人应有3-4名校内专家填写评审意见,其中应至少2名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一名专家担任校内专家评审组长,主要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最下方的“综合意见”由评审组长填写,意见不能千篇一律,要尽量具体、全面。所有评审专家应在每位申请人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下签名。《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填写完毕后,由各院系负责老师汇总,单独装在一个信封中,和其它公派留学申请材料一起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申请人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上方的信息栏,“校内主管部门(盖章)”暂不用盖章,由研究生院统一处理。七、我校选派工作流程请申请人及各院系、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执行,逾期不予受理!八、派出与管理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赴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手续,按要求开具《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预订机票、预领奖学金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及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复核。复核范围为正在国外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享受外方资助学费和生活费及政府互换奖学金的博士生暂不纳入年度复核范围),复核形式为网上在线审核。复核对象及其国外导师分别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报告表及导师评价意见,留学基金委组织复核。通过复核的,继续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至国内学校、国内导师和有关驻外使(领)馆。留学基金委将进行抽查。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九、其它事宜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www.csc.e.cn/chuguo/s/1141)。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专栏内的各项通知、要求和留学基金委网站首页(http://www.csc.e.cn/)的《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cn/article/104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www.csc.e.cn/article/712)等内容。十、相关阅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及留学基金委最新消息及项目更新、项目查询、其它管理规定见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cn/我校相关规定、项目介绍《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补充规定》http://grs.muc.e.cn/pglistS.asp?c=8000000000&tp=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介绍》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2821&c=4000000003通知发布: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信息门户留学基金委联系方式http://www.csc.e.cn/article/732我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向老师咨询邮箱:mucpyb@163.com国际合作处王老师咨询邮箱:wangting2012@outlook.comqq群:民大公派出国小组,群号568744844(有意申报的同学请务必加入)特此通知!研究生院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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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现将2018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1.开课时间2018年3月5日2016级、2017级研究生开始正式上课。请各位研究生按课表时间、地点按时上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