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研究生公共外语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按照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公共外语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详见附件)通知本单位研究生按时参加考试并安排副监考,副监考老师务必提前十分钟到达考场,以免影响考试。特此通知。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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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日本九州大学“2017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经启动(招生简章请参照PDF附件1)。九州大学对该项目学生,均免除学费、入学费及材料审核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15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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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合作处来函要求,2017年度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第三批)启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项目内容根据选拔方式不同,项目分为学校统一选拔项目和院系选拔项目(详细内容见附件1:2017年度研究生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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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来函要求,2017年度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第一批)启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一、项目内容第一批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均为学校统一选拔项目,详细内容见附件:2017年度研究生校际交换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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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项目简介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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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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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项目简介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旨在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二、选派计划2018年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留学人员应派往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国内推选单位的国外合作渠道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导师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赴国外学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内高校与国外学校/机构的合作渠道派出。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三、申请条件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http://www.csc.e.cn/article/1042)类别要求1.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4.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专业应为世界一流。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外语条件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外语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①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⑤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⑥通过拟留学单位/外方导师组织的考试或面试达到其外语水平要求。四、校内申报程序我校作为留学基金委的推选单位,负责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推荐工作。校内申报程序为: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研究生)、院系审核、学生处、教务处审核(本科生)、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人事处联合审核、校内公示、校领导批示、上报留学基金委。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院系作为申请人的责任单位,务必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德修养、违纪违法情况、身心健康情况、遵守学术道德情况等进行综合、严格的把关,推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国留学。对申请人存在问题包庇隐瞒、仍然推荐的相关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把关由学院党总支统一负责。申请人所在院系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申请阶段填写)。五、选拔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录取结果于2018年5月公布。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六、申请材料(一)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申报前务必仔细浏览国家留学网“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www.csc.e.cn/chuguo/s/1062)并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一整套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并在提交前请自行扫描存档电子版。所有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清单顺序排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申报阶段再提交。(二)校内申请材料①《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594&c=4000000003)签字盖章(最后一栏“研究生院意见”空出)或《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2880&c=4000000003(最后一栏“研究生院意见”空出)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汇总表(院系用表)》(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3280&c=4000000003)此表由院系负责老师填写,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经信息平台站内消息发送。申请人将以上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及校内申请材料提交至本院系负责留学工作的老师,由各院系汇总本院所有申请人材料一并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北智楼324室)审核。申请人应在2018年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申请的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合作奖学金规定补充相关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说明各院系教授委员会应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出具有针对性的评审意见,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http://www.csc.e.cn/article/1130),由我校主管部门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将作为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请各院系、各位研究生教师妥善组织、认真对待专家评审工作。每位申请人应有3-4名校内专家填写评审意见,其中应至少2名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一名专家担任校内专家评审组长,主要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最下方的“综合意见”由评审组长填写,意见不能千篇一律,要尽量具体、全面。所有评审专家应在每位申请人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下签名。《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填写完毕后,由各院系负责老师汇总,单独装在一个信封中,和其它公派留学申请材料一起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申请人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上方的信息栏,“校内主管部门(盖章)”暂不用盖章,由研究生院统一处理。七、我校选派工作流程八、派出与管理请申请人及各院系、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执行,逾期不予受理!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5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赴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手续,按要求补充提交材料、交存保证金,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预订机票、预领奖学金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及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复核。复核范围为正在国外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享受外方资助学费和生活费及政府互换奖学金的博士生暂不纳入年度复核范围),复核形式为网上在线审核。复核对象及其国外导师分别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报告表及导师评价意见,留学基金委组织复核。通过复核的博士研究生,继续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至国内学校及国内导师,同时报有关驻外使(领)馆。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学习计划,按期回国。留学人员回国后须以适当形式向推荐单位汇报留学情况,并提交国外留学单位的评价意见。本项目录取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再次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向留学基金委备案,回国服务期顺延;以上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亦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九、其它事宜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留学基金委《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www.csc.e.cn/chuguo/s/1062)。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专栏内的各项通知、要求和留学基金委网站首页(http://www.csc.e.cn/)的《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cn/article/104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www.csc.e.cn/article/712)等内容。十、相关阅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及留学基金委最新消息及项目更新、项目查询、其它管理规定见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cn/我校相关规定、项目介绍《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补充规定》http://grs.muc.e.cn/pglistS.asp?c=8000000000&tp=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介绍》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2821&c=4000000003通知发布: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信息门户留学基金委联系方式http://www.csc.e.cn/article/732我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向老师咨询邮箱:mucpyb@163.com国际合作处王老师咨询邮箱wangting2012@outlook.comqq群:民大公派出国小组,群号568744844(有意申报的同学请务必加入)特此通知!研究生院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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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派出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第一批经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确定拟派出人选。现将拟入选名单公示如下:学号姓名院系派出国别/地区派出学校派出时间S160085谢楚楚经济学院澳大利亚新英格兰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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