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程博士招生开始接收申请
2018年工程博士招生开始接收申请 清华大学2018年工程博士招生申请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9:00-11月30日17:00。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yz.ts
-
关于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双硕士学位项目补录的通知
双硕 双硕士 双硕士学位关于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双硕士学位项目补录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各位研究生同学:英国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双硕士学位报名截止后,仍有部分同学希望能够申请该项目,为了最大化满足同学们的求学需求,请符合条
-
2017年度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第三批)统一选拔由研究生院会同国际合作处完成,根据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派出人选;院系选拔项目由指定学院根据研究生申报材料确定拟派出人选,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
关于保留入学资格学生2018年返校的通知
2016年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2年、2017年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1年或2年的同学,若希望于2018年9月返校入学,请向录取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入学事宜。此类同学应先填写《清华大学保留入学资
-
2017年度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第三批)统一选拔由研究生院会同国际合作处完成,根据材料审核和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派出人选;院系选拔项目由指定学院根据研究生申报材料确定拟派出人选,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
2017年度爱尔兰国立科克大学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统一选拔已完成,根据材料审核确定拟派出人选,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派。现将拟入选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学号姓名院系专业1S160394王美管理学院会
-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项目简介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旨在利用国外优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科研、教学和文化合作协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教育合作协议》,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
-
清华大学2018年招收国际研究生简章 Admission to Graduate Programs of Tsinghua University 2018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清华大学2018年招收国际研究生简章及目录,请关注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系统:http://gradadmission.tsinghua.e.cn Pleasevisitthewebsiteof
-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战略,落实《关于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外语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5-2017年留学工作行动计划》要求,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应用型、复合型非通用语种和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二、选派计划2017年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及通过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共计划选派1150人。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选拔对象(一)国际区域问题研究人才1.按实际需要选派有关高校,特别是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和区域特别是“一带一路”涉及国家研究。2.选派拟作为国别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二)外语类人才主要支持除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以外的非通用语种人才培养。1.按需支持非通用语种教师培养(1)选派拟作为师资培养的非通用语种在校生赴国外插班学习或联合培养;选派拟作为师资培养的非通用语种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2.按照学生自愿、择优遴选、按需派出的原则,支持有关高校选派一批英语专业或其他相近语种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赴国外进行强化学习或攻读学位,培养国家亟需但国内暂不能自主培养的非通用语人才。3.按照“独有语种成班派出,稀有语种按需选派,招生规模较大语种择优选派”的原则,选派非通用语种在读研究生在读期间赴国外插班学习或联合培养。择优遴选非通用语种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派出人员,留学期间享受外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原则上不提供学费资助。三、申请条件须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纳入互换奖学金者还应符合各互换奖学金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类别要求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2.联合培养博士生: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3.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一年级学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及工作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2)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联合培养硕士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申请学费资助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或对象国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外语条件1.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2.国内暂不能自主培养的非通用语种留学候选人应为英语或相近语种专业在校生。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申请互换奖学金按照各互换奖学金简章要求提交邀请信,如无要求,申请时可不提交邀请信,留学单位由外方落实。四、校内申请程序我校作为留学基金委的推选单位,负责我校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推荐工作。校内申报程序为: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研究生)、院系审核、学生处、教务处审核(本科生)、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人事处联合审核、校内公示、校领导批示、上报留学基金委。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院系作为申请人的责任单位,务必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德修养、违纪违法情况、身心健康情况、遵守学术道德情况等进行综合、严格的把关,推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国留学。对申请人存在问题包庇隐瞒、仍然推荐的相关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把关由学院党总支统一负责。申请人所在院系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申请阶段填写)。五、选拔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请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派出的,根据实际需要推荐人选;申请纳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的,由我校根据遴选通知或相应选派办法进行选拔推荐。选拔时间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类别:于2017年3月20-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2.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根据遴选通知或选派办法要求,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遴选时间及通知内容请查看遴选通知(http://www.csc.e.cn/chuguo/list/24),或从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http://www.csc.e.cn/require/)选择相应国别查看。申请人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项目规定的材料清单,于各子项目网上申请截止日期五个工作日之前完成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并准备一整套留学基金委申请材料及我校申请材料提交我校主管部门审核。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北智楼324室)卢老师处。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顺序排列。请申请人和各院系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前请自行扫描存档。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申请材料的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来准备、上传材料,待研究生院和国际合作处审核材料后再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cn)提交。申请材料格式应规范,可参照网上固定模板或参考留学基金委其它项目的材料要求准备。校内申请材料:①《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594&c=4000000003)签字盖章(最后一栏“研究生院意见”空出)或《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2880&c=4000000003(最后一栏“研究生院意见”空出)②《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汇总表(院系用表)》(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3280&c=4000000003)汇总表由院系负责老师填写,提交纸质版,并将电子版经信息平台站内消息发送卢老师处。纳入与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的人员由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向外方推荐,并根据外方奖学金落实情况确定录取名单。由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的人员,由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统一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人员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受理单位。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六、派出与管理被录取人员应当年派出。与有关国家政府互换奖学金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按各互换奖学金录取文件规定执行;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类别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预订机票、预领奖学金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及驻外使(领)馆的管理。留学基金委对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复核。复核范围为正在国外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享受外方资助学费和生活费及政府互换奖学金的博士生暂不纳入年度复核范围),复核形式为网上在线审核。复核对象及其国外导师分别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报告表及导师评价意见,留学基金委组织复核。通过复核的,继续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至国内学校、国内导师和有关驻外使(领)馆。国内导师须及时将审核意见通过所在学校提交我委,留学基金委将进行抽查。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学习计划,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后须以适当形式向推选单位汇报留学成果。留学人员应及时向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提取保证金等手续。回国服务期内再次出国学习的,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执行。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七、其它事宜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cn/article/800)。申请人请务必认真阅读专栏内的各项通知、要求和留学基金委网站首页(http://www.csc.e.cn/)的《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cn/article/709)、《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www.csc.e.cn/article/712)等内容。八、相关阅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及留学基金委最新消息及项目更新、项目查询、其它管理规定见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cn/我校相关规定、项目介绍《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补充规定》http://grs.muc.e.cn/pglistS.asp?c=8000000000&tp=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介绍》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2821&c=4000000003通知发布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信息平台留学基金委联系方式http://www.csc.e.cn/article/801我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卢老师电话:68932171国际合作处金老师电话:68933350qq群:民大公派出国小组2017,群号568744844(有意申报的同学请务必加入)特此通知!研究生院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