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资助申请的通知
相关研究生同学:根据《中央民族大学学生境外访学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民大校发【2015】438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6年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资助申请工作,请入选项目研究生填写《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境外访
-
鉴于部分项目同学尚未接到录取通知,以及部分同学已经离校,资助申请工作调整如下:2016年上半年出国/出境的项目入选同学递交经费申请的截止日期延迟至2016年3月11日;下半年出国/出境的项目入选同学递
-
日本大阪大学针对拟于2016年10月及2017年4月进入其研究生院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实施学费支持制度。申请资格:在大阪大学指定的大学等修完硕士课程或预计在入学之前修完课程。资助内容:免收考试费、
-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俄罗斯艺术类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项目简介根据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经教育部批
-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人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项目简介为服务国家外交工作,通过向国际组织输送人才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培养和储备一批国际组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根据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留学基金委将选拔资助优秀学生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驻华办事处除外)实习。二、选派计划2016年计划选派21人赴教科文组织总部及地区办事处实习。选派对象(一)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二)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国家公派或自费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不通过我校申报)(三)申请时已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录用函(通知)尚未开始实习的人员。实习期限一般为6-12个月,具体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录用通知为准。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2400美元)/人/月,艰苦地区补贴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提供。三、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1983年1月1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精通英语和(或)法语;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具体详见岗位要求。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符合实习岗位的其他要求。四、选拔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申请人根据教科文组织公布的2016年岗位需求,选择2-3个意向岗位,并在个人陈述中予以说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赴艰苦地区和服从岗位调剂的申请人。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20日。申请人须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cn),按照《201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网上报名指南(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人员)》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16年2-3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笔试及专家面试,确定候选人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教科文组织于2016年4-5月对候选人进一步进行考核(电话面试/视频面试等)后,根据自身岗位要求确定最终录取人员。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未来就业、学业等因素,慎重申报,避免录取后放弃资格的情况。五、申报程序我校作为留学基金委的推选单位,负责我校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人员)的推荐工作。校内申报程序为: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研究生)、院系审核、学生处、教务处审核(本科生)、研究生院和国际合作处联合审核、校内公示、校领导批示、上报留学基金委。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院系作为申请人的责任单位,务必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德修养、违纪违法情况、身心健康情况、遵守学术道德情况等进行综合、严格的把关,推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国留学。对申请人存在问题包庇隐瞒、仍然推荐的相关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把关由学院党总支统一负责。申请人所在院系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申请阶段填写)。六、申报材料申请人按照《201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网上报名指南(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人员)》(http://www.csc.e.cn/Chuguo/5ee51a8baa384220a9b737634e79bbdb.shtml)准备一整套纸质材料提交所在院系及我校主管部门审核、留存。提交前请自行扫描存档。我校公派留学主管部门审核后申请人将同样的材料上传至信息平台。所有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按顺序排列。除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材料外,申请人须填写《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594&c=4000000003)或《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2880&c=4000000003)并签字盖章。(最后一栏“研究生院意见”空出)。院系负责老师填写《201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七、我校选派工作流程2016年1月13日前校内初审导师签署意见(研究生)学生处、教务处签署意见(本科生)各院系对申请人进行筛选、排序,填写《201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将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查申报材料1月14日校内公派留学主管部门组织遴选,确定推荐名单1月14-16日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推荐名单1月17-20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经国际合作处认定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向国际合作处提交《出国留学申请表》和院系签署推荐意见的《单位推荐意见表》1月21-1月25日国际合作处进行网上申请审核,在线输入院系推荐意见1月26-28日研究生院上报推荐人选请申请人及各院系、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执行,逾期不予受理!留学基金委选派工作流程请见http://www.csc.e.cn/Chuguo/14b8c91e1dd141ffacef02dd2d41c86c.shtml。八、派出与管理被录取人员需与教科文组织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按期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录取人员开展行前培训。对选派人员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国际旅行健康证书等(具体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cn,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相关规定、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每3个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实习进展情况报告。实习结束后,留学人员应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提取保证金等手续,并提交实习工作总结报告及外方工作鉴定。本项目留学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学习两年(以下简称服务期)的义务。支持留学人员继续留/赴国际组织工作;在服务期内留/赴国际组织工作或出国留学者,服务期顺延。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联合培养或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建立信息库,对留学人员的工作表现、考核评估情况、个人诚信等进行跟踪和管理。九、其他选派工作流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6年实习岗位、201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网上报名指南(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人员)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http://www.csc.e.cn/Chuguo/3d7d9a74f3af4c71b15e04a3d58742e4.shtml)。如有咨询事宜,请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划发展部,联系人:徐一平;电话:010-66093960;传真:010-66093954;电子邮件:gjzz@csc.e.cn。十、相关阅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及留学基金委最新消息及项目更新、项目查询、其它管理规定见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cn/我校相关规定、项目介绍《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补充规定》http://grs.muc.e.cn/pglistS.asp?c=8000000000&tp=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介绍》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2821&c=4000000003通知发布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信息平台我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卢老师电话:68932171国际合作处金老师电话:68933350qq群:民大公派出国小组2016:474451661(有意申报的同学请务必加入)特此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16年1月8日附件:2016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
关于补充启动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项目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接国际合作处来函,根据我校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UniversityofWisconsin–Madison)新签署的协议,我校
-
各位同学: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生公派留学工作已经开始。由于项目启动时间各有不同,请密切关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cn跟进最新项目信息。可由“项目查
-
根据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通知内容,现将2015博士生教育国际交流会有关事项更新如下。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主办的第七届“2015博士生教育国际交流会/PhDWorkshopChina2015”将分别于
-
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经个人申请,院系审核、推荐,校内主管单位材料审核及评审后,确定我校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选派名单公布如下:姓名学号院系专业留学身份留学国别计划留学单位留学时间马祯B
-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项目简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