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制定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一、招生计划目前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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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司函[2006]4号)等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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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汽车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规模,确定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如下:一、复试工作原则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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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文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我院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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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领导小组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星副组长:龙勇成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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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和“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重大校研[2017]8号)等相关规定,化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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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一、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组长:霍丹群(电话: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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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视电影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美视电影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在加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基础上,对学生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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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录取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17年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方案和实施细则,审核通过录取的考生,处理考生考核录取过程中的相关争议,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星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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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结合学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一、招生计划2017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90人:学术型硕士54人(已招收的推免研究生:学术型28人)、专业型硕士36人。 二、复试分数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实行差额选拔录取。 三、复试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要求,我院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组 长:姜德义副组长:刘莉 顾义磊成 员:司鹄 黄滚 卢培利 秘 书:李引勤 四、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1、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7年3月6日后可上网下载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yz.cqu.e.cn),无法上网的考生请与我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3-65102422)或研究生院研招办联系。2、3月15日8:00-17:30所有复试的同学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12室)报到。报到时所需各种纸质材料,见《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13-15日(每日上午8:00-12:00)凭复试通知书(含电子照片)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费35元,地点:重庆大学B区校医院。4、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收加试费100元/人。复试缴费到学院115室。5、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复试成绩比例为: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占40%、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40%、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100分)占20%;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6、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符合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课两门,每门加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加试课程满分100分,其加试科目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科目名称为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课程时间、地点报到时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告栏)7、复试时间安排:3月16日上午8:30 英语听力及专业课笔试地点: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告栏3月16日下午1:00 英语口语测试(分组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告栏)。 地点:资环学院一楼108室3月16日下午2:00 各专业进行分组面试,地点详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告栏。 五、复试录取工作 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我院将实行择优差额录取。 3、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初试总成绩标准化后(标准化公式:初试总成绩÷500×100)占60%,标准复试成绩占40%,以最终考试成绩(最终考试成绩=标准初试总成绩×60﹪+标准复试总成绩×40﹪)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4、对于复试成绩(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单项分数低于60分)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课程中任一门课程不合格者(分数低于60分),都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5、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张榜公布复试结果,并给拟录取考生发调档函、合同(定向考生);每位复试考生必须留准确的通信地址,以便能准确邮寄录取通知书。 6、对各类研究生录取的同时,我院将及时确定第一学年奖助金等级标准。奖助金等级以考生最终考试成绩为依据,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确定。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学院咨询电话:023-65102422 李老师学院监督电话:13508382008 夏老师 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