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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业、肄业未离校研究生占用宿舍情况进行清理的通知

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组: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需对超期学习(已结业、肄业、毕业答辩)未离校研究生占用宿舍情况进行清理。请各培养单位了解学生未离校原因做好登记,并通知学生务必在2017年

  • 清华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改革说明

     调整九月改革院系博士招生报名开始时间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九月改革院系博士招生报名时间预计调整至9月2日——11日,欲报考者请关注清华研招网。 

  • 【创新基地·科研创新】重庆大学“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证书领取通知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文件精神,按照MIS系统上期“开展科创项目结题检查通知”的截止日期。对按时提交结题报告并且经审核后符合结题条件的“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予以制作结题证书。(领取名单详见附件)

  • 关于推荐2017届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关于推荐2017届重庆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通报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工委〔2014〕28号)文件

  • 【党支部书记培训】关于举办重庆大学2017年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第一期)的通知

    2017年研究生大学 年研究生

    各研究生工作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党建工作,提升研究生党支部书记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效发挥研究

  • 重庆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推荐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有关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和导师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拟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21人、攻读博士学位候选人44人,联合

  • 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外国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请注意:凡是拟报名参加“2017年上半年全国大学外国语四、六级考试”的同学,请认真阅读附件报名通知后再行操作。研究生院培养办2017年3月13日附件:研究生

  • 【组织生活】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党支部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党支部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使党员同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7年3月16日下午15:00,研究生院党支部全体

  • 2017重庆大学国际交换生第一批次(欧洲方向,秋季派出)报名通知

    2017重庆大学国际交换生第一批次(欧洲方向,秋季派出)报名通知----英国诺丁汉大学、巴黎政治大学、德国杜塞尔多夫大学、法国拉罗谢尔德商学院交换学习项目根据我校与外方合作大学的合作协议,拟开展2017重庆大学国际交换生第一批次报名及推荐工作,本批次项目报名时间为春季,赴国外就读时间为2017秋季学期,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基本条件1、身心健康并已完全征得家长同意,对在国外学习、生活风险有充分估计和判断,并自愿对参与本项目出国学习、生活意外负责。学生本人在派出前,学生及家长应签署海外学习承诺书并购买海外保险。2、申请者家庭应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足以承担学生在外期间的所有相关费用。3、为保障我校与外方大学合作的可持续性以及不造成名额浪费,获得提名后,非特殊情况不得拒绝赴外方大学学习,否则将作为不良申请记录一次作为申请校内其他出国(境)项目考评标准之一。二、其他报名条件、名额、专业等重要信息(附件1)费用分为学费及其他,若附件1信息为“免学费”则只需支付在重庆大学学费,否则需支付重庆大学及对方学校学费。另,所有项目其他费用个人自理。三、学分及学籍1、本科生学籍、选课及学分转换(负责部门为学院教务及学校教务处):(1)学籍手续办理派出学生在出国学习期间仍保留其重庆大学的学籍,不得转换为各交流大学的学籍。派出学生在交流学习前应在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派出学生在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后,应按学校要求时间返校报到,并在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2)学分转换及认定若学生修读课程是我校专业培养计划相应学期中相同或相似的课程,所修学分达到拟申请交换学习学校当学期规定的修读课程学分,且课程考核合格,可以整体代替在我校同一学期或同一学年修读的课程和学分。更多学分信息请咨询学校教务处相关负责老师。所学课程的学分认定方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2、硕士研究生学籍、选课及学分(负责部门为学院教务及研究生院培养办):(1)学籍手续办理派出学生出国学习期间仍保留其重庆大学的学籍,不得转换为各交流大学的学籍。(2)学分转换及认定派出学生必须至少选修2门交流大学课程,学校承认派出学生在国外交流学校学习期间所取得的学分,承认交流大校所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及学习证明。派出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由学校、各学院参照外方交流大校的考评意见进行评定。专业课程:在对方学校修读与我校培养计划中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课程,获得该门课程相应学分和成绩,由学生持对方学校成绩单到所在学院进行学分及成绩认定。公共课程:在对方学校修读与我校培养计划中相同或相近的公共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和成绩,由学生持对方学校成绩单到研究生院进行学分及成绩认定。更多学分信息请咨询学校研究生院相关负责老师。所学课程的学分认定方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四、申请流程(请仔细阅读)1、申请学生应首先充分主动研究项目情况,研究该校提供的交换生可选修的授课课程,同时仔细阅读附件材料并登陆对方的相关网站了解具体要求和信息,并于我校要求的截止日前完成校内申请表填写;附中文学习成绩单,报名要求的语言成绩证书,经导师(如为硕研)、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2、本科生将申请材料交至本学院教务办公室,学院教务办将材料递交至学校教务处;研究生将申请材料交至本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由学院统一将材料递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3、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审核基本条件后,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会同国际处综合评审学生的专业成绩、对方大学要求的语言水平以及对方学校的专业优势等因素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公示推荐名单,按照对方大学要求确定拟推荐名单后发对方大学,由对方大学确定最终交换交换生名单。4、学校相关部门指导派出学生进行派出准备,同时提交学校提名信,指导入选学生进行对方大学申请程序。五、校内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共需准备三份申请材料,复印自留一份。本科生将三份申请材料交到本学院教务处,研究生将三份材料交到本学院研究生院教务秘书老师处,材料清单如下:1、《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换学习申请表》《重庆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申请表》2、报名要求的相关语言成绩证明复印件3、中文成绩单(硕士一年级学生免提供)4、申请及自荐理由陈述(无字数要求,中文)5、获奖证书(非必交材料)六、咨询单位联系信息咨询事宜国际处张老师65111006(二教103)交换生项目基本情况、费用教务处贺老师65111429(行政楼116)接收、学分互认及选课咨询研究生院郭老师65103162(研401)接收,学分互认及选课咨询附件1:其他报名条件、名额、专业等重要信息附件2《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换学习申请表》附件3:《重庆大学研究生赴国(境)外学习申请表》附件4:四所学校简介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院附件:附件.rar 

  • 关于选派研究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赴台湾13所大学交流项目面试通知

    各相关人员:关于选派研究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赴台湾13所大学交流项目面试通知如下时间:2017年3月24日(周五)上午9:00地点:重庆大学A区主教学楼517会议室面试请准时参加!校港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