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工程技术学部举行工科发展规划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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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中有这样十所财经类大学,实力领先全国,每年报考人数众多,以至于竞争压力非常大。这十所大学的报考难度可以说是国内财经类院校中领跑者,考研村小编今天就为各位考生介绍这几所大学,供考生们择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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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名单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组成名单发布日期:2015-01-23 理事长:邬大光副理事长:(按姓氏笔划为序)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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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暂停办理翔安校区研究生相关事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5-01-23翔安校区各学院、研究院: 寒假期间(1月28日-2月25日)暂停办理翔安校区研究生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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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分会2015年工作计划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分会2015年工作计划发布日期:2015-01-23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分会将本着“加强交流、协同创新、引导发展、走向专业”的宗旨,开展一系列工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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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级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证)入学考试成绩符合英语免修免考条件学生名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5-02-09根据《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公共外语课程免修与成绩管理办法》(2014)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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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进修、交流研究生成绩证明的通知发布日期:2015-01-26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201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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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分会工作办法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分会工作办法发布日期:2015-01-23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分会,英文全称为ociationofHigherEcation。英文缩写:DPEFAHE。第二条 本会是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管理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的分支机构,系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组织福建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管理工作者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推动改革、提高质量,促进福建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沿着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质量保证的道路健康发展。第四条 本会接受福建省学位办、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的业务指导。第五条 本会所在地福建省厦门市。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重要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的研究,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二)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经验和研究成果,召开经验交流会、学术讨论会或其他相关会议;(三)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承担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专题调研、评估等任务;(四)征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咨询意见,密切与教育领导机关及教育主管部门联系,为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五)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咨询、服务和培训;(六)加强与国内外研究生教育工作学术团体的联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七)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会刊、会讯、学术著作、论文集和其他有关资料。第三章会 员第七条 本会仅接收单位会员。第八条 福建省招收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热心支持研究生教育的单位、团体,凡拥护本会工作办法可申请为本会单位会员。第九条 单位会员入会由单位或团体提交申请书,由秘书处审核,报秘书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入会。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工作办法,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三)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宣传和改革实践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情况、信息和意见,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秘书处。会员如果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工作办法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后,宣布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责是:(一)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第十五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是:(一)制定和修订本会工作办法;(二)制定和调整会费标准;(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四)领导本会开展工作;(五)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六)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方可生效。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情况特殊时,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报省学位办审查并经省高等教育学会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九条 理事的产生,依据如下原则和程序:(一)理事应具备的条件: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2.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或研究方面有较丰富经验或较强能力;3.积极参与本会工作,有奉献精神。(二)理事会根据单位会员研究生教育发展程度和培养规模分配理事名额。申请人员需填写提交推荐表,经秘书处审核通过后,形成新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名单,经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会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三)单位理事代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于履行本会的理事职责,应由所在单位及时推荐替换人选,并经理事会批准后承担理事职责。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办理调整手续。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工作办法第十五条的第四、五、六项职责,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含)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有效。第二十二条 本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上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必须是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者;(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身体健康,在能力和时间上能胜任本会的领导职务;(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年龄不超过70周岁。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为本会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授权,理事会通过,报省高等教育学会备案后,可以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本会负责人。第二十四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责:(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二)检查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完成其他需要由理事长处理的事务;(五)有权委托副理事长行使上述职权。第二十五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责:(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会年度工作计划;(二)处理本会的其他日常事务;(三)代表本会参加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长工作会议。第二十六条 秘书处是本会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设在秘书长所在单位。第五章经费及资产管理第二十七条 本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有关部门的拨款、补助及会员单位资助;(三)社会捐赠;(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五)本会经费产生的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工作办法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委托秘书处单位财务部门代管,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第六章工作办法的修订程序第三十二条 本会工作办法的修订,须由理事会审议通过,报省高等教育学会备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三条 本会因已完成宗旨,或拟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终止,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三十四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省高等教育学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三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省高等教育学会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其他事业。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七条 本工作办法经2015年1月14日召开的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十八条 本工作办法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三十九条 本工作办法自省高等教育学会2015年1月14日核准之日起生效。2015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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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召开新春茶话会发布日期:2015-01-21 1月20日下午,研究生院召开新春茶话会。此次座谈会邀请了从研究生院1986年建院以来在本院工作过的老师参加,吴伯僖、吴辉煌、陈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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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学部拟聘决议(20150421)
自然科学学部拟聘决议(20150421)发布日期:2015-04-21经自然科学学部委员会研究审议,决定向校聘委会提交以下拟聘人选的聘任决议。现将拟聘决议予以公布。教师职务拟聘人选数学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