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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2016年度“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2016年度“中英联合研究创新基金博士生交流项目”遴选通知》(留金欧[2015]6125号

  • 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的通知

    研究生 研究生新生 入学研究生

    各学院(系):    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

  • 关于《自然辩证法概论》(班级编号0420002025)调整上课地点的通知

    有关研究生:       因选课扩容原因,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自然辩证法概论》(班级编号0420002025,老师黄爱华)上课地点由

  • 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现将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请各学院(系)安排时间,组织研究生进行相互交流、个人小结,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1,请正反面打印,水笔签名,该表将存入个人档案)。    二、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http://grs.zju.e.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http://ygb.zju.e.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请各学院(系)负责评奖工作的老师和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三、组织领导    各学院(系)行政与党委领导要召集全院全体参评研究生进行动员,并安排研究生德育导师、研究生教育科有关工作人员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同志到小班指导学年小结和评奖选优工作。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四、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一)竺可桢奖学金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单独先行评选,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名额为12名。各学院(系)至多可推荐: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择优推选。学院(系)确定推荐人选后,推荐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附件2):一页A4纸,1500字以内。    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附件3)。    3、附件3的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所填数据表格数量一致)。    各学院(系)请于9月25日前将附件2、附件3的电子版发到邮箱:xmn@zju.e.cn;两个附件的纸质版材料需个人签名、院(系)领导签名、盖公章后连同佐证材料一起交党委研工部(玉泉校区教11-221室/紫金港纳米楼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讯评议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答辩人员,具体答辩时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另行通知。竺可桢奖学金落选者仍可参评学院(系)其他奖学金项目,请学院(系)合理安排相关名额。    (二)国家奖学金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1、评审程序    (1)所有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向所在学院(系)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学院(系)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系)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各学院(系)汇总获奖名单,将“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以及学生填写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由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盖学院(系)公章后,10月15日前交到党委研工部(玉泉校区教11-221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院系名称”打包发至邮箱:xmn@zju.e.cn。    (4)在学院(系)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汇总各学院(系)获奖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说明:    (1)本次所评为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在职研究生和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    (2)国家奖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中产生。    (3)新入学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设计科学合理的机制参与评选,具体按照所在院系评审办法进行。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除下述几类提前评选之外,其余另行通知。    1、唐立新奖学金(附件6),各院系均需报送,截止时间9月25日,需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在研工部网页。    2、博世奖学金(附件7),相关院系报送,截止时间9月25日    3、陶氏化学特等奖(附件8),截止时间9月25日    4、宏信奖学金(附件9),截止时间9月25日    (四)单项奖学金    学院(系)可推荐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名,请学院(系)出具推荐理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9月25日前交由研工部组织人员统一评定。(附件10)    各学院(系)可根据下拨的名额确定社会实践奖或社会工作奖的名单,研工部不再接受推荐名额。    各院(系)在推荐单项奖候选人时要宁缺勿滥,请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研究生阶段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五、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二)三好研究生    三好研究生评选人数为参评硕士生的15%、参评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学院(系)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    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校级各类研究生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认定,请按照“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11),经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指导单位盖章、校团委社团部盖章,在10月15日前上交到党委研工部(玉泉校区教11-221室),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邮件到邮箱:xmn@zju.e.cn;经研工部审核后在网上预公布名单;被推荐的研究生请在网上申请,然后由各院(系)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研工部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详见近期《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五)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比比例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量的20%。申请参选的班级请按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12),并随表附2000字左右的详细材料递交给所在学院(系)。请各学院(系)按照要求统一审核评定后,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附件13),班级名称请注意统一、规范。10月15日前,各学院(系)将各先进班级申请表(包括详细材料)和先进班级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11-221室);“先进班级汇总表”电子版上传至研工部“任务管理平台”。     六、名额分配    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附件14)     七、时间进程    1、各学院(系)要通过书面或网络形式向全体研究生公布学院(系)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和评奖条件,提出评比要求。请有新制订的实施细则的学院(系)在9月25日前将新的评奖评优实施细则通过党委研工部网站“任务平台管理”上传附件。    2、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院(系)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    3、由学院(系)负责评奖评优的老师汇总候选名单,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与德育导师协商产生初选名单,报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4、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后,在学院(系)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通过网络等形式预公布。预公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5、获得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7日以后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    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6、各学院(系)应在10月25日前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相关奖项的学院(系)推荐名单;10月30日前将申报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材料,包括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专项奖学金申报专用表格、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由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系)盖章后交到党委研工部。表2014-2015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时间进度安排时间节点事项备注9.251、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材料2、提前评的专项奖学金推荐材料3、院系单项奖学金推荐材料4、新修定的评奖细则上传任务平台竺奖:各院系推荐博1名和硕1名;唐立新奖:各院系推荐奖学金或优秀干部1名10.7开放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及审核功能提醒学生修改姓名拼音10.151、国家奖学金材料2、优秀研究生干部材料3、先进班级材料 10.25院系系统审核完毕 10.30各项材料归整       八、其他说明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研工部反映。    2、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3、学院(系)评选时宁缺毋滥,严格按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如名额有误,请学院(系)递交准确参评人数和学生名单,以作调整。     联系人:徐敏娜    地 址:玉泉校区教11-221室。    电子邮箱:xmn@zju.e.cn    电 话:87952564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5年9月15日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附件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附件3: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6:唐立新奖学金附件7:博世奖学金附件8:陶氏化学特等奖学金附件9:宏信奖学金附件10:2014-2015学年单项奖学金院系推荐表附件11: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附件12: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附件13: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汇总表附件14: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名额分配表   

  •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关于领取中秋节月饼票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将至,学校为使全校研究生过一个祥和温馨的中秋佳节,决定给每位在校研究生发一份月饼,请各

  • 关于《应用几何造型基础》(班级编号2109606001)调整上课时间的通知

    有关研究生:       因任课教师原因,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应用几何造型基础》(班级编号2109606001,老师冯结青)上课时间

  • 2015-2016学年秋冬学期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开课情况

    研究生 的研究生海外

    各位同学:       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已陆续开课,现公布部分秋冬学期开课的课程信息(详见附件),欢迎感兴趣的学生选

  • 关于2015-2016学年秋冬学期对本科生开放研究生课程网上选课的通知

    有关本科生:        现将本科生选研究生课程网上选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选(退)课时间:秋季学期9月14日9:00

  • 2018考研招生简章提前解读,几大变化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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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考研已经进入暑期阶段了,随着一些高校陆陆续续的发布招生简章,同学们要重点关注招生简章的这几部分内容变化,包括招生人数、参考书目。另外还有一些可能会出现变动的地方。下面可锐教育就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