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考研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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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研分数线以下是2017年湖南大学考研分数线:从湖南大学研究生院获悉,湖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公布,其中计算机技术复试分数线为305分,政治理论50分、外国语50分、业务课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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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研分数线以下是2017年中南大学计算机考研分数线:报考学科门类(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或专项计划总分单科1单科2([]内为学科门类代码或专业代码前几位)(总分=100)(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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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研分数线以下是2017年考研分数线: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考研分数线(含其他门类)学科门类总分政治外语业务一业务二08工学(不含下列学科)325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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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法律硕士:备考知识物权变动的概念
>转眼间已进入7月了,很多考研的小伙伴已经进入第二轮或者第三轮复习阶段了,而如何有效的复习是每一个考生关注的问题,关于法律硕士的一些考点内容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考研法律硕士:备考知识物权变动的概念”的相关内容,希望对2020年考研的同学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物权的变动是物权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总称。其具体包括:1、物权的发生物权的产生,即物权人取得物权。物权的取得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之分:(1)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如因先占、取得时效取得一物的所有权(2)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如因买卖、赠与取得物的所有权。A.创设的继受取得,即所有人在自己的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而由他人取得一定的他物权。例如房屋所有人在其房屋上为他人设定抵押权,则他人基于房屋所有人设定抵押权的行为取得抵押权。B.移转的继受取得,即物权人将自己享有的物权以一定民事行为移转给他人,由他人取得该物权。例如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卖或赠与他人,则他人根据其出卖或赠与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2、物权的变更物权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广义的物权的变更,是指物权的主体、内容或客体的变更。但是严格来讲,物权主体的变更是权利人的更迭,应属物权的取得与丧失的问题。(2)狭义的物权的变更,仅指物权的内容或者客体的变更。A.物权内容的变更,是指在不影响物权整体属性的情况下物权的范围、方式等方面的变化,如典权期限的延长、缩短,地役权行使方法的改变,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的部分履行。B.物权客体的变更则是指物权标的物所发生的变化,如所有权的客体因附合而有所增加,抵押权的客体因部分灭失而有所减少。3、物权的消灭物权的消灭,从权利人方面观察,即物权的丧失,可以分为绝对的消灭与相对的消灭。(1)绝对的消灭是指物权本身不存在了,即物权的标的物不仅与其主体相分离,而且他人也未取得其权利,如所有权、抵押权因标的物灭失而消灭。典权因期限届满而消灭。(2)相对的消灭则是指原主体权利的丧失和新主体权利的取得。例如因出卖、赠与等行为,使一方丧失所有权而另一方取得所有权。严格地说,物权的相对消灭并非物权消灭的问题,而应当属于物权的继受取得或主体变更的问题。以上是为考生整理的“2020考研法律硕士:备考知识物权变动的概念”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法律硕士相关考研资讯尽在法学频道!相关推荐:【2020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基础考点之共同犯罪分类【2020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基础考点之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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