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硕考研:法理学难点解析(五)
>1.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法律规则要通过法律条文来加以表达,完整地表达某一具体的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所追求的目的。但是,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一个法律条文可能包含两个以上的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不同逻辑结构要素也可能分布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并且并不是所有条文都是直接表述法律规则的,法律条文被大量用来规定法律原则,解释法律概念或者规则中某个逻辑结构要素的含义。所以,必须要理解两者的区别和联系。2.处理(行为模式)在法律规定上的表现形式行为模式从法律规定上看,主要是规定允许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和禁止做什么三种基本情况。即授权性行为模式、命令性行为模式和禁止性行为模式。授权性行为模式是法律授予可以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相应的术语或表达往往是“可以”、“有权”、“有……的自由”等;命令性行为模式法律要求必须做什么,就是设定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相应的术语或表达往往是“应当”、“必须”等;禁止性行为模式是法律禁止做什么,就是设定不得为一定行为的义务,相应的术语或表达往往是“不得”、“禁止”等。因此,只要具体考察法律条文的规定,就可以区分理解不同的行为模式形态。3.法律概念与法学概念的区别我们这里指的法律概念是体现在法律规则中的具有法律正式含义的概念,而法学概念则是指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时使用的专业术语,它不一定会在法律规定中使用。我们法理学课程中许多概念都只是法学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如,法律渊源、法典编纂、权利能力等等,而有些概念既属于法律概念也属于法学概念,如权利、义务、法律效力、法律责任。学习法学概念和法律概念对于学习法律和法学都非常重要。这种划分比较明确实用,但是这种划分存在的问题是,并非出现一个法律部门就会有一个法学分支。而且根据法律部门划分会有许多遗漏,如法理学、比较法学、法史学等理论法学都无法被穷尽。》》更多详情请点击:2015年法硕考研:法理学难点解析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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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掌握复习重点可以提高复习效率,少走弯路。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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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专硕考研备考在9月份进入了高度紧张的复习阶段,9月份开学之后大家的备考时间就大大减少了,也不够集中,所以备考的压力也会很大。9月份考研大纲要发布,尤其是专业课的备考必须要真正的提到日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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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硕考研的考生们来说,对最终能否取得理想分数具有重大影响的就是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的考察了,所占总分值的比例超过公共课的分值比例,因此考生们要对专业课的复习重视起来,先下手为强。在整个法硕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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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义的与狭义的法律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理解法律必须区分广义和狭义两层含义。因为有时我们所说的“法律”是指称广义的含义,有时却是指称狭义的含义。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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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世界观经历了从唯心史观到唯物史观的变革从法学产生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出现,人类的法律思想经历了数千年的历史。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法学基本上属于唯心主义的法学,因而它们的学说或思想的科学性是极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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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法律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教材指称的“法学方法论”事实上德国法学流派所使用的名称,在英美法学流派中更多地使用&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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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法律现象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如果具体地说,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主要包括:第一,法学首先以法律为研究对象,其中包括一国现行的所有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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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要法条解析汇总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要法条解析一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要法条解析二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要法条解析三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要法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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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法条二十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