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律硕士专业课备考的几点建议
>当代中国,法律在经济生活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之相应,越来越多的同学选择报考法律硕士专业,期能通过考试,在将来成为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或成为影响中国法治走向的知名学者,或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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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门的民商法,经济法与国际法中的国际经济法。无论是去行政机关(不要以为机关就是要行政法,别忘记了我们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法律也要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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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四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节中增加了“危险驾驶罪”。《考试分析》原文: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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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的特点最主要体现为其理论性强、系统性强、知识点多,正如以上所指出的那样,民法学课程的重点并不只是体现在哪几个章节,可以说,《考试指南》和《考试大纲》中所列出的知识点都是考试重点,考生在复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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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这两个概念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考生要注意民事法律行为只是民事行为的一种,是合法行为;民事行为不仅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合法行为),也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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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法律行为1.分类:(1)单方:撤消、催告、抵消、追认、解除、介入、立遗嘱、委托授权放弃继承、遗赠双方:买卖、委托、居间、承揽、赠与……(2)单务:赠与、储蓄、遗赠、悬赏广告、储蓄双务:行纪、仓储、买卖……(3)诺成:租赁、赠与、保险……实践:定金、保管、质押、自然人借贷注意:①有偿否与单、双务没有然联系,如储蓄是单务,却有偿但无偿单务②赠与已被认定为诺成,同样,银行借贷为诺成,而自然人借贷却是实践性2.无效民事行为(新合同法)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民事行为2.因欺诈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3.因胁迫而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4.恶意串通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7.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行为3.可变更可撤消民事法律行为(新合同法)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3.因欺诈、胁迫而使他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为的行为6.因乘人之危而.为的行为注意:(1)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中,各方当事人均享有撤消权在因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中,撤消权依法只归受损害一方享有(2)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消请求撤消的,则可根据实际依法变更或撤消(3)撤消权可因除斥期间届满和当事人放弃而消灭。三.代理1.不能代理的情形(1)具有人身性质的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2)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由特定人亲自为之的如:预约撰稿、演出、授课讲演、特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推荐阅读: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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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时间紧迫。法硕竞争日益激烈,而一般情况下准备时间不到一年,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掌握知识点是每位同学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其实象县官)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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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法律的起源与演进1.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形式(叫罗锅关城)叫––教––教会法罗––罗马法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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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问:为啥要考在职法律硕士?答:为了更好的未来!在职法律硕士是国家承认的学位证,在中国学籍网上可以查到。如果你在政府部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那么在职法律硕士是晋升常备要素。(PS:习近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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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5",一起来看。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