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研:法硕备考要掌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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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 我们每年都会接到"老师,请结合我的情况给我选择一所我合适的院校吧。XX大学的法学实力怎么样??"之类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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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以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为了更为深刻的理解何为法律关系,我们需要掌握法律关系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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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 第一部分本章内容讲解本篇主要讲解一下法硕民法考试第五章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相关内容。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在法所民法考试中是非常重要的考点,无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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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法硕专业的复习涉及到大量的法律知识,复习的科目也比较繁多,并且多为记忆的内容建议考法硕的同学,要尽量早的准备,制定复习计划,阶段性的复习。首先,在规定时间(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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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一、假释的概述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而附条件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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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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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一、违约责任的概念、特征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征:(1)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2)违约责任具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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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一、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成立或生效、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至履行前给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二、定金的特征定金的特征在于:(1)定金属于约定担保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数额,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2)定金属于金钱担保,具有多重效力;(3)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4)定金具有从属性,主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定金随之不成立或者无效。三、定金的种类定金可以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违约定金。我国现行法承认上述所有种类的定金。(1)立约定金是指以定金作为订立合同担保的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成约定金是指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定金不交付,主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除外。(3)证约定金是指为证明合同成立而交付的定金。(4)解约定金是指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的定金。(5)违约定金是指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作为对违约方惩罚的定金。四、定金的效力不同种类的定金,其效力各不相同。(1)立约定金的效力在于担保主合同的订立。(2)成约定金的效力在于促使主合同成立或生效。(3)证约定金的效力在于证明合同的成立。(4)解约定金的效力在于为当事人保留单方解除主合同的权利。(5)违约定金的效力有三:担保债务履行;证明合同成立;预先给付,在合同履行的情形下,定金可以视为预付款。定金罚则的基本规则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处的“不履行”指的是完全不履行。因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但违约定金不同于预付款,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违约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2)效力不同。违约定金除担保外,还有证明合同成立及预先给付的作用;预付款则无担保之作用。(3)功能不同。违约定金有制裁功能,预付款无此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