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基础掌握
>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复习是应试的基础,是考研成功的根本保障。一切应试技巧都是建立在认真复习、掌握有关知识的基础之上的、离开、认真、深入、细致的复习,一切应试技巧都是无水之源、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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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一)从纵向看本课程的复习重点从历年法律硕士专业招生考试的试题情况看,在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中,古代部分(包括夏、商至清末以前)的试题比重大于近代(指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后民国若干政权的法律制度)及革命根据地部分。其中,古代部分所占比重一般在试题总量的70%-80%,甚至高于80%。所以,相对于近代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而言,古代法律制度无疑是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的考试重点。而在古代部分中,不同的朝代又有各自的重点问题:1.夏商周时期。夏商周时期又被称为"奴隶制时期"或"习惯法时代"。主要是因为在这一时期中,中国古代法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以不成文的习惯法为主要形态。这一时间主要涉及中国法的起源、夏朝法制概况、商朝法制概况及西周法律制度等问题。其中,西周法律制度是这一部分的重点。比如说,西周提出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西周的"礼"及礼刑关系、刑事法律原则与刑事政策、民事婚姻制度、司法诉讼制度,等等,都是对后世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问题。2.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在此期间,中国古代法律实现了由不成文习惯法向成文制定法的伟大转变。同时,在社会变革中兴起的"诸子百家",特别是儒、法、道、墨等学派提出的法律主张与法律思想,也成为中国古代最有代表性的法律思想、法律理论。在这一时期内,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运动、战国时期的《法经》、秦国的"商鞅变法"以及儒家、法家的主要法律主张,都是应该掌握的重点内容。3.秦汉时期。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制确立的时期。在此期间,秦朝及两汉的法律制度各有特色,也各有其独特的历史地位。秦朝的法制特色,在于推行法家的"以法治国"、"轻罪重刑"等法律主张,因而秦朝的刑事法律、经济法规、司法诉讼制度都是颇有特色的内容。汉朝法律制度的重点,则在汉初主要立法、西汉中期的刑罚改革、法律指导思想的转变、法律原则的变化及司法制度中的"春秋决狱",等等。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成文法飞速发展的时期。在此期间,封建立法技术、法典结构、法律内容等方面都有巨大的进步。其中,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等重要法典的制定,名例律的形成与封建法典结构的完善,"八议"、"官当"、"重罪十条"等重要制度的确立,都是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重点内容。5.隋唐时期。隋唐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顶峰时期,也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律制度的成熟、定型时期。特别是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唐朝法律制度,成为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成熟的标志。因而唐朝法律制度的若干内容,理所当然地成为中国法制史课程的重中之重。唐朝的主要立法《唐律疏议》总则和分则各篇的基本内容、唐律的基本精神、唐律的特点及历史地位、唐朝的司法机关及诉讼制度等,都是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6.宋元明清时期。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在此期间,中国古代封建在唐律所确立的基本精神、基本框架基础上,在法律形式、法律内容上都有所发展,特别是随着中央集权、皇权专制的进一步强化,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也体现出为强化专制独裁制度服务、法律镇压职能进一步加强的特点。这一时期的复习重点包括宋朝的立法和编敕活动、北宋的"重法地法"与"盗贼重法"、宋朝刑罚制度的变化、宋朝司法机关的变化、明朝的主要立法、明律的结构体例、明代法律"轻其轻、重其重"的特点、明朝刑罚制度的发展、明朝司法机构的变化及特务统治、清朝主要立法、清朝法律的民族统治特色、清朝对明律的继承与发展、清朝的会审制度等诸多内容。7.清末时期。清末时期是指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至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清朝灭亡这一特殊历史时期。1840年以后,由于西方列强的入侵,中国社会发生了剧烈变化,由一个主权独立的封建国家蜕变为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这种特殊的社会背景下,中国也艰难地开始了由古代法律制度、法律文化向近现代法律文明的转变。因此,清末法律制度的变化在中国法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这一时期的学习重点包括清末预备立宪及宪法文件、清末对部门法的修订及其主要成果、清末修律的特点及其历史意义、清末司法制度的变革、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的确立及其后果,等等。8.民国时期。自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宣布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至1949年国民党统治集团退出大陆,是中国近代史上的民国时期。在此期间,先后存在过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等政权。在20世纪初的特殊社会环境下,中国近代法制开始艰难迈步。南京临时政府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北洋政府的宪政活动与宪法文件、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主要法典的制定、国民党政权的司法制度等,是这一时期的复习重点。9.革命根据地时期。在革命根据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人民群众进行了一系列法制创建活动,为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政活动与宪法文件、土地立法、劳动立法、婚姻立法、刑事法律、司法诉讼制度及"马锡五审判方式"等,都是复习的重点。2016考研复习已经进入暑期强化阶段,正可谓:得暑假者得考研。考生要学会拒绝诱惑,充实利用好这个暑假,为后期的提高及冲刺阶段做足准备。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6考研暑期集训、半年集训、精品网课、vip1对1、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还推出了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强化复习助力!查看更多》》》–;–;免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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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一、假释的概述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而附条件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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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任何考试除了复习时间作保证以外,学习方法与技巧的是考研成功的另一关键要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考生必须明确这一点,踏踏实实搞好复习,不可怀有侥幸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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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有些未来要备考法律硕士的同学不知道复习的方法,所以,有必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把自己的看书方法给大家介绍一下。法律硕士属于纯文科,属于应用型学科,所以它的看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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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过前几个月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考生对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已经掌握了。如今在考研冲刺期,法硕复习要做哪些准备能达到最佳效果。面对备考压力,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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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一、房屋拆迁活动的分类1、按土地性质分:可分为集体土地上农村征地房屋拆迁、国有土地上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征地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是市国土资源局城市房屋拆迁的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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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目前,我国现行的个人抵押贷款有两种:一是中国建设银行等受托银行使用公积金等房改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二是金融机构的商业银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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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公司合并所谓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过定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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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学习交流群:5736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设与1995年,96年首批招生,2000年开始联考并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