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研究院是国家级科研事业单位,是国家授权可以在政府间科技合作框架下从事航空科学技术国际合作的科研事业机构,是国务院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已成为国家科技部设立的示范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工信部授权的国际航空科技合作协调单位、欧盟指定的中欧航空科技合作国家联系点。
研究院的业务领域包括:航空科技中长期发展战略的策划、制定、发布、落实;航空预研、科学基金、对外技术合作等各项科研项目的管理;大型系统集成项目的总体方案策划、概念设计;基于高水平仿真技术和试验手段的方案多目标综合论证与评价;开展对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研究。
据2018年4月中国航空研究院官网显示,中国航空研究院设有7个管理部门,拥有6个成员单位、2个直属业务单元、6个行业挂靠机构;拥有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学术学位一级学科硕士点9个、学术学位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
截至2016年12月,中国航空研究院共有纪检监察干部26人,在读硕士研究生9名、博士研究生1名。
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央组建了第五研究院(导弹研究院)和第九研究院(原子能设计研究院)。在此期间航空工业也在着手组建科研机构,但当时建设的规模较小,主要以解决仿制中出现的科技问题为主。随着时间的推移,科研设计落后于生产试制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特别是自1960年以来中苏关系恶化,援助中断,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解决飞机的研制和生产问题。1960年12月27日,中央军委发出成立航空、舰艇、无线电电子学3个研究院的通知。据此,航空工业局将所属科研设计机构移交航空研究院。
1961年1月,按照中央的决定和军委的通知,开始组建以唐延杰为院长,王振乾为政委的国防部第六研究院(航空研究院),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4847部队。6月30日,研究院正式成立。到1963年底,第一批成立的六院一所(歼击机设计所)、六院二所(发动机设计所)、六院三所(航空附件设计所)、六院四所(航空情报研究所)、六院五所(航空兵器设计所)、六院六所(航空材料研究所)、六院七所(空气动力研究所)、六院八所(试飞研究所)、六院九所(航空工艺研究所)以及稍后成立的计量检定所、航空精密机械研究所、航空标准化研究所等,形成了初步的科研能力,科研工作开始走上轨道。
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航空工业部与航空研究院合并后,六院加强了科研实验条件的建设,从1965年初即着手建设内地空气动力研究所(29基地)、飞机结构强度研究所(623所)、航空发动机研究所(624所)、试飞研究所(630所)。1965年6月,根据军委命令,国防部所属的第六、七、十,三个研究院,约十万人全部就地整建制地集体转业,划归各工业部领导,国防部第六研究院转隶到第三机械工业部。
20世纪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前期,为加强大型飞机设计,开展电子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在飞机设计中的研究与应用,以及补充弹射救生等缺门,扩建了弹射救生研究所(609所),兴建了大型飞机设计研究所(603所)、直升机设计研究所(602所)、水上飞机设计研究所(605所)、大型客机设计研究所(640所)、第二歼击机设计研究所(611所)、计算技术研究所(631所)。 1970年,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成立。1978年,中国航空研究院支撑了发布的国家首个《1978-1985年航空工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1979年,成为国家授权的首批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中国航空研究院的航空科学基金成立。 2012年2月,中国航空研究院首家分院——上海分院成立。 2016年10月,中国航空研究院重组,在北京举行组建大会暨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