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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

211
  • 建校时间:1958年
  • 招生简章:共13份简章
  • 院校类型:理工类
  • 所在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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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法学方向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北京)

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法学课程研修班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

  • 华北电力大学应用经济学方向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北京)

    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课程研修班 研修班招生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

  • 华电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导介绍:张绪刚

    张绪刚(1963.11-),汉族,吉林省柳河县人。博士。教授。现任人文学院副院长。中华孔子学会会员,中国公共关系学会会员。1985年7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政治系,获学士学位。同年,考入本

  • 华电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导介绍:赵保庆

    赵保庆,汉族,1964年12月生,祖籍河南固始人。现为法政系法律科学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学习经历:2002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获法学博士学位 

  • 华电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导介绍:王学棉

    一、基本情况王学棉,男,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市资略律师事务所律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民事诉讼法方向),美国纽约福特汉姆(Fordham)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9.8-2010.8)。联系方式:102206北京昌平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86-10-80798604(0)xuemianw@sohu.com二、教育背景1990.9—1994.7,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94.9—1997.7,就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哲学硕士学位。2001.1—2004.1,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三、教授课程1、本科:民事诉讼法、法律逻辑学2、研究生: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比较民事诉讼法 四、工作经历1997.7至今,在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 五、主要科研成果(一)论文(自2002年起)1、《民事诉讼证明本体论研究》,载《政法论坛》(CSSCI)2002.2,独撰。2、《证据调查权,民事司法改革中不能遗忘的课题》,载《司法改革论评》第2辑,独撰。3、《法律真实:证明标准还是其他》,载《求索》(CSSCI)2003.5,独撰。4、《论推定的逻辑学基础》,载《政法论坛》(CSSCI)2004年第1期,独撰。5、《诉讼时效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救济权》,载《人民法院报》,2003.11.6第3版,独撰。6、《经验法则与证明责任》,载《人民法院报》2002.5.16第3版,独撰。7、《证明标准建构中的认识论论争评析》,载《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1,第二作者。8、《证明标准适用研究》,载《诉讼法学研究》第7卷,2004年版9、《推定与证明责任关系之辨析》,载《求实》2004.11(CSSCI),2004.11。10、《英美法系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考察》,载《美中法律评论》2005.1,独撰。11、《市场:遏制律师高收费的“杀手锏”》,载《人民法院报》2005.4.13,独撰。12、《守法比执法更重要》,载《人民法院报》2005.8.8,独撰。13、《论证:民事诉讼的思维形式》,载《江汉论坛》2004.12(中文类核心期刊CSSCI),独撰。14、《诉讼的逻辑,论证的逻辑》,载《法律逻辑研究》第一卷,2005.3,独撰。15、《民事诉讼中的审级制度》,载《人民法院报》2006.3.17B4版。16、《在民主与实用之间衡平的陪审制》,载《人民法院报》2006.5.26B4版。17、《证明标准,能否建构?》载《民事程序法研究》第二辑,2006年3月版。18、《揭开盖然性的面纱》,载《诉讼法学研究》第十一卷,2006年9月版。19、《证明妨碍重构——着眼于内涵与构成要件》,2006年诉讼法学年会论文,载《诉讼法理论与实践——司法理念与三大诉讼法修改》,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20、《判决书中的笔误、错误及改正》,载《民事诉讼论坛》2006年第1卷,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9月。2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进步与不足》,载《民事程序法研究》第三辑,2007年6月版。22、《“自杀”、“他杀”何以存在——兼论年轻法学学者的成长困境》,载《司法》第三辑,2008年11月版23、《我国示范性法学院指标体系研究》,载《规范与创新-法学本科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9月版。24、《怎样讲好比赛课》,载《中国电力教育》,2009年3月上半月。25、《案件受理费的征收基数之确定》,载《华北电力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年第3期。独撰。26、《事实推定:事实认定困境克服之手段》,载《清华法学》(CSSCI)2009年第4期。独撰。27、《民事案件费的征收法理》,载《司法改革论评》第9辑,2009年。独撰。28、《诉讼证明基础理论研究——以裁判的检验为中心》,载《清华法学》(CSSCI)2010年第4期。独撰。29、《不能违法出台治堵措施》,载《检察日报》2010年11月27日。30、【美】Lichard·D·Freer著,王学棉译:《美国的地域管辖权制度》,载《民事程序法研究》第六辑,2011年4月。31、《美国互争诉讼的类别和特征》,载《河北学刊》(CSSCI)2011年第4期。32、《论案外人撤销之诉》,载《法学杂志》(CSSCI)2011年第9期。33、《失权的机理——兼论证据失权的改革走向》,2011年民事诉讼法年会论文,载《民事诉讼法修改重要问题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二)课题诉讼证明基本原理研究——站在当事人的视角,司法部,项目编号2008SFB3017。(三)专著1、《特殊类型诉讼中的司法正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版2、《证明标准研究——以民事诉讼为中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四)参与编写的专著1、张卫平等著:《司法改革:分析与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2、《民事证据制度研究》,张卫平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六、各种学术获奖1、《民事诉讼证明本体论研究》,载《政法论坛》(法学类核心期刊CSSCI)2002.2,获第五届全国诉讼法学中青年科研成果三等奖。2、《论民事法律推理》,会议论文,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第十次年会优秀论文,独撰。3、2004年获北京高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文史组二等奖。

  • 华电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导介绍:杨卫东

    杨卫东,回族,1969年12月生,祖籍湖南常德。现任法政系法学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学习经历:1988.9——1992.7湖南湘潭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史学学士

  • 华电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导介绍:陈维春

    陈维春,男,1964年2月出生,汉族。法学博士,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现为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教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副所长。 ☆学习经历1986年9月—&md

  • 华电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导介绍:周凤翱

    周凤翱博士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能源发展研究基地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能源资源环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能源法研究所所长、能源信息研究所

  • 华电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导介绍:李英

    李英,女,1965年10月出生,北京市人。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国际法学教授。兼任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司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国际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法学院访问学

  • 华电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硕导介绍:马卫华

    马卫华,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专业教授,院长助理,环境资源保护所所长,能源法所副所长。山西省介休市人,1955年11月28日生,1977年2月至1980年7月在北京大学西语系英